這幾年,我見過的最常見的歸類錯誤,就屬配件類了,而配件的歸類對于大多數報關從業人員來說,也是疑難。對于大多數非專業人士來說,總有這么一個想法,我這個配件是用在這個產品上的,那么我歸入這個產品的配件的HS,自然沒什么問題。當時12年那會,我經常出過濾器跟配件,就是養魚的寵物用的那個過濾器。這個客戶呢,為了貪圖方便,不管什么配件統統都按過濾器配件申報。時間比較久,那會我記得按配件歸類是15個點還是17個點的退稅率了。但實際上,那些配件很多都是塑料管或者管子附件,退稅率是9-13個點的。某次我審單的時候呢,發現了這個錯誤,跟客戶提了這個問題。客戶很不理解,說出了2點她以為的依據1 她這樣子報已經很多年了。2 她這個產品就是用在過濾器上的,那些接頭跟管子之類的都是專門配的。后面死腦筋的我跟她吵了半天,大家不歡而散,這個合作了好幾個月的客戶轉頭就給別家報了(那會為此還讓業務埋怨了)后面過了蠻久的反正肯定有1年多了,這個客戶的老板突然打電話給我,問我歸類的問題。原來他們在別家報關,結果海關查驗了,發現他們申報的配件HS不符,順帶翻出了他們以前的出口記錄,連帶一起罰了。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那么,如何正確對自己的配件進行歸類呢?
首先,我們第一點要判斷的,自己的貨物是否需要單獨申報。一般來說,跟隨主體產品一起出的合理數量的配件,且在一個零售包裝內的,是不需要單獨申報的。但如果是明顯過多的,或者說單獨包裝的配件,則需要獨立申報了(部分地方的海關還是允許非零售包裝,但是數量合理的非備件的配件歸入主體產品不用單獨申報的。)
其次,在確認貨物需要單獨申報之后,我們要確認,自己的貨物是配件,還是附件。什么是配件,什么是附件呢?這里就要涉及一個概念,那就是這個產品的設計的問題。也就是說這個東西到底是否是屬于設計內必要的。在設計內的,那么屬于配件,設計之外的,則屬于附件。這里我們舉幾個例子來說明吧1 手機保護膜,手機保護殼,手機的觸摸玻璃這三個是比較典型的附件與配件的區別了。手機保護膜與手機保護殼屬于設計外的產品,手機設計內的原有功能,也不會因為這個保護膜而產生改變或者無法使用,甚至手機外殼跟手機保護膜一定程度上還會負面地去影響手機的原有設計。因此他是屬于附件,在歸類中并不能夠按配件歸類。而是按照各自的材質,歸入相關的HS。當然手機保護膜(玻璃)存在一定的歸類爭議的。而手機的觸摸玻璃(就是屏幕之上那塊感應觸摸的玻璃),實際上是屬于產品設計內必須的配件,且具有極高的專用特性(外形及功能都是根據某個型號的手機去設計的。),因此是妥妥的歸入配件的。
2 手機的手寫筆手寫筆的話其實分很多種,一般來說如果沒有做成特定性狀,適用于特定機型的手寫筆,是不適合作為配件的,它實際上是一種設計外的附件。其歸類也應當按材質歸入。(實際操作中,不管哪種手寫筆,你按配件歸入也沒啥事。)但如果制成特定形狀,或者有特殊構造使其能夠嵌入手機內部的,那么就建議將其按照配件歸類了。同一個品名,卻擁有不同的歸類方向。這正是我一直強調的,不要憑借一個品名武斷地去進行歸類。